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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傳統結婚習俗禁忌非常多,「喜沖喜」就是其中一種。
「喜沖喜」是指兩件喜事同時發生,但這樣不但無法喜上加喜,
反而容易犯沖,所以叫做「喜沖喜」。
提醒準新人或是家有喜事的朋友最好多注意,不少長輩非常在乎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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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喜沖喜」的六大禁忌
1.一年內,一個家庭不宜舉辦兩次婚禮。


2.新人在婚期後的四個月之內,忌參加別人的婚宴,以免沖犯
(這個時間每一個家庭不盡相同,最好先問長輩)。

3.男方送來的訂婚禮餅,準新娘及新郎皆不能食用,以免招致不吉。

4.懷孕婦女最好避免參加婚禮或喜宴,因為新娘神比胎神大,
喜沖喜的結果對孕婦本身不利。

5.孕婦跟屬虎的人忌進入新婚未滿四個月的新娘房,結婚當天也
不要進到新娘的準備房裡; 剛新婚或是準新娘最好不要進入產後
不滿四個月婦女的房間內,以免喜沖喜而對雙方造成不良的後果。

6.在迎娶的途中,如果花轎(禮車)和花轎(禮車)相逢,
也叫「喜沖喜」, 也是會帶來不祥的。不過,別擔心,自有化解之道哦!
只要由雙方媒人拿出事先預備的花來交換,即俗稱的換花,據說這樣便能化解厄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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